小豬仔兩歲七個月,
我也渴望了兩年七個月,
之前待在精神病院上班,不允許育嬰假這回事,
換了新東家,可以大大方方的請育嬰假了,
我還是得要乖乖上班領薪水,
一方面因為房貸,一方面也為了你一再說的:沒辦法。
昨天,你拿了育嬰假留職停薪申請書回來,
告訴我你要請,也問了人事單位,公司規定最少請三個月以上。
要請的理由是:因為不爽考核分數低的太誇張。
不是要負起照顧小豬的責任。
可預料到的,一旦確定休假開始,你不可能另外找外快,你不可能幫忙帶小孩,你可以安安穩穩的整天坐吃等死,用你那唯一有功能兩隻手指頭,大拇指按遙控,食指點滑鼠。
而我,繼續上班下班帶小孩。
我看完了申請書之後:[哼!育嬰假,我想了兩年七個月,還是沒能請,結果~是你請。]
你說:[因為妳知道請了錢就不夠啦!]
我說:[不是錢不夠!是因為我知道我老公養不起我!]
你無言了~~~
但~我心裡面的遺憾你知道嗎?